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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激情抽動害公司被譏「猴急銀行」 男專員二審慘丟工作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13 14:47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13 15:01
毛男壓在女同事身上。(圖/翻攝自Dcard)
毛男壓在女同事身上。(圖/翻攝自Dcard)

時任華南商業銀行毛姓專員前年酒後與女性友人,在台北街頭激情互動,一度出現抽動手勢,被網友拍下上傳,導致華南銀行被譏「猴急銀行」、「性侵銀行」,銀行對他記兩大過免職,他不服提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銀行沒有違反公平原則及解僱最後手段性,判決毛男敗訴,可上訴。

本案一審認為,發生在下班後、非工作場所,雖造成社會觀感不佳,但媒體沒指名是華南銀行員工,銀行面談後,沒考慮初犯、平時考績良好,也沒採取警告、申誡或調職等較輕懲戒,認為銀行的處分違反解僱最後手段性、比例原則,判決解僱違法。華南銀行不服判決,上訴二審。

 
 

街頭不當行為引發輿論 銀行商譽受損


高院認為,毛男2024年5月23日晚間,與酒醉不知人事的女性友人仰臥在捷運忠孝復興4號出口不遠處地面,趴臥在女方身上,左手深入女子褲內「抽動」;深夜11時許,又在古亭站2號出口外,將手放在女子臀部。客觀上讓人產生羞恥或厭惡感,影片經社群、媒體流傳,網友查出毛男姓名、任職華南銀行,導致銀行遭譏為「猴急銀行」、「性侵銀行」,經民眾投訴,顯見損害銀行商譽甚巨,且情節重大。

高院認為,毛男雖主張是私人行為,但他未控制飲酒,在公眾場合為之,使社會大眾共見共聞,自屬可受公評之事,非僅屬私人行為;金控公司屬特許行業,具官股背景的銀行更應嚴格要求員工品行。銀行經層層簽核與考核會表決,考量毛男對銀行的「信賴基礎盡失」,難以期待銀行採用解僱以外之手段,應尊重公司治理,並無違反公平原則,撤銷一審判決,毛男敗訴。可上訴。

 
 

#華南銀行# 免職# 解僱# 台灣高等法院# 捷運忠孝復興站#猴急銀行#性侵銀行#毛男#古亭站#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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