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深海閻王」的柔術高手王毓霖,10年前與正心道場負責人朱雪璋比武被砍斷腳筋,傷癒後變國小柔道教練,但卻因為猥褻國小女童遭判1年6月入獄,之後又因與14歲少女性交遭判6月,檢方聲請將2案定應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裁定王應執行1年11月徒刑,可抗告。
對小6女童強吻、摸臀 還約少女性交
王毓霖2021年4月9日下午6時許,在柔術課程結束後,以幫忙收拾教室為由,要求一名12歲小六女童留下,卻將女童抱坐在腿上親臉頰、嘴唇、撫摸臀部,還威脅女童不得告訴他人。女童回家向母親哭訴,家長提告,最高法院於2023年10月將他判處1年6月定讞。
又於2023年5月20日,王毓霖透過交友軟體結識14歲少女,後於北市某運動中心的廁所內性交得逞。少女在社工、外婆陪同下報案,一審遭判9月,上訴後,二審考量他與被害人及家屬和解,改判6月。
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高院認為,王毓霖是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皆是成年人故意侵害未成年人的性自主權,但審酌犯罪情節、危害情況、侵害法益各別、犯罪時間有所間隔等,且王對檢方聲請也沒有意見,裁定應執行1年11月徒刑。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用香氣擁抱團圓◢
◤你的早餐吃對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