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自爆偷吃有避孕!台北渣夫偷吃同事 「這理由」讓小三多賠20萬

記者 沈建邦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28 10:36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28 10:36
台北渣夫外遇女同事,法院判女方須賠40萬。(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北渣夫外遇女同事,法院判女方須賠40萬。(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北市一名人夫阿國與妻子小美結婚多年且育有兩子,自2024年起阿國頻繁以出差為由不歸。小美察覺有異開始調查,震驚發現丈夫竟長期居住在女同事小花的住處,小美不僅拍到阿國穿著睡衣背心從小花家出門拿外送,還多次捕捉到兩人當街牽手、依偎約會等親暱畫面。事後阿國更坦承愛上女同事,坦言雙方已發生多次性關係。士林地院一審判處花花應賠20萬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考量小三年薪百萬還有兩棟房,改判40萬元定讞。

渣夫自爆發生性行為「都有避孕」

在雙方對質的錄音中,阿國竟大方承認移情別戀,更露骨地向妻子表示與小花已發生過多次性關係,甚至自誇「每次都有避孕」,確定對方沒有懷孕。這些言論讓小美精神幾近崩潰,憤而對小花提告求償,儘管小花辯稱只是「單純借住」並反控小美侵害隱私,但法官認定維護配偶權具必要性,證據力有效。

更多新聞:2年開房14次!他抓包妻偷吃「專屬飼養員」 見辣照連發頭綠爆

 
 

百萬年薪小三遭高院加倍重罰

士林地院一審原判小花應賠償20萬元,但案經上訴至高等法院後出現重大轉折。法官調查發現,小美為全職家庭主婦,而小花則是年薪高達158萬元的白領精英,名下更有兩筆不動產,經濟條件優渥。高院認為,原判20萬元相較於小花的經濟實力顯然過低,無法達到懲戒效果。

改判40萬元定讞 法官:應給予受害者對等補償

高等法院最終裁定,審酌小花的資力與侵害情節,原審判決確實無法對其行為產生應有的警惕。為了補償小美所受到的精神痛苦,高院決定加碼一倍,改判小花須賠償40萬元,且全案定讞不得上訴。



#台北#出軌#外遇#偷吃#女同事#避孕#婚外情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037

0.0457

0.1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