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一名13歲的國一生,到一家超市偷東西,結果,剛動手就觸動警鈴被扭送警局,這名少年向警方謊稱,父親沒給他錢吃飯才偷東西吃,但他偷的卻是玩具,而警方調查發現,父親事實上有給他錢吃飯,只是這小孩為了要博取同情脫罪。
穿著淡紫色上衣、藍色短褲的13歲許姓少年,忙進忙出,幫父親搬貨,看起來十分乖巧,不過,前天晚上,他卻闖入高雄縣鳳山這家超市偷玩具,結果,才剛動手,就觸動警鈴,被扭送警局。記者:「小朋友準備要偷什麼他有說嗎?」警方:「沒有說要偷什麼,他就說肚子餓想偷東西吃。」
少年父親:「那個是醜聞不要再說那些了,那又不是光榮事!」記者:「家境有真的困難嗎?」少年父親:「不會不會。」
孩子偷竊,卻向警方辯稱是父親沒給錢吃飯,才動手行竊,有部分媒體也引述報導,不過警方深入追查,才發現明明是這小孩子編了連篇的謊言,想裝可憐,博取同情,做父親的很低調,希望家醜別外揚;不過,其實這個孩子,在里長眼裡,早就是個頭痛人物,他偷東西,已經不是第一次,之前都是父親花錢賠償了事。里長翁振隆:「他父親在做生意很忙碌,因為家境沒錢吃飯的話,他(少年)是不至於啦。」
事實上,這名13歲少年,是父親跟前妻生下的,工作忙碌的爸爸,疏於管教,對孩子的不當行為很自責,少年犯錯偷東西,雖然業者不追究,不過,竊盜是公訴罪,警方還是依法將他移送少年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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