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位陳先生,今年3月因為酒駕,在大寮一處產業道路,被警方驗出酒測值超標,開罰近2萬元,因為不服,一狀告到法院,沒想到半年後院方真的宣判不罰,原來陳先生當時雖然酒駕,不過卻是通往自己的農舍,不算是供大眾往來使用的道路,但這樣的判決,卻讓民眾看法很兩極。
高雄大寮區上寮路周邊的產業道路,有汽車機車通行,而今年3月一位陳先生,就是在附近道路被警方發現違規酒駕,開了一張近2萬元罰單,沒想到最後法院竟然判決不罰。
民眾:「有騎(開)車喝酒就要罰啦,說起來應該要這樣,不然亂騎(開)車撞死人怎麼辦。」
民眾:「我又不會影響別人,怎麼開單,如果在大馬路上被抓就沒話說。」
民眾看法正反兩極,不過看看這段道路,除了農民耕作外,許多人也會當捷徑使用,警方還設立巡邏箱,防止意外發生,當天就是看到對方形跡可疑,才會進行攔檢盤查。承辦員警:「是在耕種農田的產業道路,院方經過調查之後認定,不屬於交通法規道路的範圍。」
原來陳先生行駛的產業道路,盡頭剛好是自己的農舍,屬於私設道路,非提供公眾往來使用,因此判決不罰,不過多數民眾表示,喝酒後開車就是有一定危險性,雖然地點不同,但意外發生造成的傷亡,可是不會因為地點而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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