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在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中收受500萬元賄款,案件於今(14)日舉行首次審議庭,距離上次程序庭已有3個月,轉為污點證人的廖力廷、楊兆麟也出庭,準備接受檢辯三方詰問。辯方律師團質疑檢方違法監聽並刻意洗筆錄,檢方則反駁辯方洗印象,桃園地院合議庭上月裁定監聽內容具證據能力,因此此次雙方將針對監聽證據及金流疑點展開攻防。
鄭文燦涉貪關鍵「監聽譯文」遭控違法 桃院認證:具證據力
據了解,鄭文燦涉及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檢方指控其收受500萬元賄款,法院已舉行12次程序庭,針對市府會議記錄、涉案人筆錄及光碟證據進行勘驗。辯方指出,證據結構出現重大裂縫,且500萬元金流存在80萬元落差,相關金流來源未釐清,廖姓父子等證詞仍有重大疑點。

檢方則表示,根據多項書證及勘驗結果,證人黃芷蓁確實有提及監聽一事與相關過程,且卷內多名證人證述已足以證明鄭文燦曾將監聽訊息告知廖力廷,並經由廖力廷轉告廖俊松等人。檢方強調,所提出證據具體明確,否認僅為主觀臆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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