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品海鮮餐廳」前少東羅振元近年來因涉及多起詐騙案爭議不斷,誰料近期又有台商出面爆料遭羅振元以「餐廳採購」名義詐騙千萬。不僅如此,被害人更控訴羅振元以還款為藉口,找來從事徵信業的蕭瑋志協助還債事宜,但蕭瑋志卻謊稱自己為律師事務所顧問,從中再詐千萬,導致被害人慘遭剝兩層皮,並對羅、蕭提出詐欺告訴。
吉品海鮮前少東再涉詐
據《鏡週刊》報導,吉品海鮮是上櫃公司巨虹電子的子公司,巨虹9年前投資2.5億元入主新同樂海鮮餐廳成為最大股東,更名為吉品後,近年餐廳高層都指派巨虹董事兼任。2023年7月,由羅母鄭月敏接任該餐廳董事長兼執行長,但羅振元卻打著她與吉品的名號到處行騙,惹出一堆麻煩。台商A先生3年前就認識羅振元,對方稱媽媽鄭月敏是吉品海鮮餐廳的董事長,並要他擔任餐廳採購,因此多次赴中國訂購鮑魚等貨品,但由於羅振元沒有中國銀行帳戶,便請A先生代墊,他再以新台幣返還。A先生當下不疑有他,陸續幫忙代墊約新台幣1420萬元的貨款,沒想到等到要還款時,羅振元卻一再拖欠,還假借羅母名義傳訊給A先生,承諾會由旗下經營的科技公司墊還欠款,殊不知全是羅振元在自導自演。
徵信業者假扮「法律顧問」 被害人慘被剝2層皮
後來,羅振元又以「為了還款」為由,於2024年6月介紹從事徵信業的蕭瑋志協助還債事宜。然而,蕭瑋志謊稱自己是律師事務所顧問,並向A先生表示,羅振元名下有土地若能處理,出售後可以清償債務,但需要先繳納土地保證金320萬元、完稅款110萬元,共計430萬元,A先生聽聞後為了想早日拿回錢,隨即交付現金430萬元,並經蕭瑋志簽交收款證明。沒想到,到了土地過戶當天,蕭瑋志突然說要延後交易,還向A先生表示,其任職之立勤法律事務所客戶臨時需繳納訴訟保證金650萬元,請求向A先生借貸650萬元,A先生當時認為律所應該不會騙人,於是又借出650萬元。後來,A先生不斷向蕭瑋志討錢,進一步發現蕭瑋志無法交代處理土地的細節,以及法律事務所客戶詳細案件,才驚覺一切都是羅、蕭所設下的圈套,憤而向2人提告。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羅振元應連帶給付A先生新台幣430萬元,蕭瑋志應給付650萬元。而該律師事務所也發布5點聲明強調,本所與徵信業者之間從無任何合夥、股東關係,雙方僅為曾承租同一辦公空間之獨立租戶。此外,本所從未授權徵信業者使用本所名義對外從事任何行為,也從未提供其使用,任何利用本所名義進行之對外活動,本所毫無所悉,且與本所無涉。相關情形,本所亦將一併查明,並追究到底。
◤用香氣擁抱團圓◢
◤你的早餐吃對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