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獨家影音/深夜閒晃警所遭請離!女「謊報派出所火警」 10消防員白跑一趟

記者 蘇珮語 / 攝影 王華麟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10 18:01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10 22:13

一名55歲鄺姓女子日前深夜在台北市博愛路派出所借用廁所後,疑因不滿被員警請離,竟以手機撥打119謊報派出所有火煙,導致3輛消防車、1輛救護車及10名消防人員緊急出動,抵達現場才發現是虛驚一場,女子最終依消防法遭開罰3000元。

派出所外聚集消防車,竟是遭民眾謊報火災。(圖/TVBS)

 
事發當晚,這名鄺姓女子先是在某KTV樓下不斷徘徊、胡言亂語,警方獲報後到場與她溝通,女子才終於離開。然而數小時後,她又出現在博愛路派出所,向員警表示要借用廁所,卻在所內四處閒晃,員警於是請她離開。未料女子離開後僅數分鐘,派出所外突然響起消防車鳴笛聲,好幾輛消防車停在現場,員警趕緊衝出查看。消防人員到場後一頭霧水,因為接獲報案指稱派出所有火煙,才緊急派遣人力到場,結果發現根本沒有火災。警方與消防人員確認後,才得知是剛才離開的女子所報案,而她早已離開現場。

謊報火災可罰! 消防法最高開罰五萬元


根據相關法規,謊報火災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謊報災害規定,最高開罰1萬2000元;另依消防法規定,最高可罰5萬元。由於消防法優先於社會秩序維護法適用,若消防單位已開罰,警方就不會再移送法辦。

鄺姓女子事後供稱,因丈夫過世心情不好才會喝酒,並強調自己當時已經斷片,完全忘記有撥打119報案。警方最終依消防法對她開罰3000元,但外界質疑,僅以一句心情差就亂報案,不僅出動10名消防人員到場,更浪費社會資源,最後卻只罰3000元,恐怕難以讓當事人記取教訓。



#謊報火災# 消防法# 鄺姓女子# 派出所# 消防車# 消防人員# 開罰3000元# 社會秩序維護法# 心情不好# 警方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233

0.0525

0.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