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於去(114)年12月發生張文砍人案,造成4死11傷,震驚社會。事後網路上流傳了許多恐嚇留言,揚言要模仿張文,台中一名羅姓男子自許為「張文弟弟」,宣稱要替他完成殺人遺願,計畫在東勢區的麥當勞、文心秀泰百貨公司、豐原區的愛買量販店揮刀、槍殺民眾。羅男經警方逮捕並移送法辦,此案經法院審理後,判處羅男5個月有期徒刑。
自稱完成殺人遺願 要在台中犯案
羅男疑似在學期間曾遭受霸凌,而對社會心存不滿,受到張文砍人事件的影響,萌生模仿張文殺人,並自許為張文的弟弟,要完成殺人遺願,他揚言要在麥當勞東勢中正店、秀泰生活臺中文心店、愛買豐原店等地方,以開山刀、槍枝等攻擊民眾,還要丟煙霧彈掩護逃逸。法官認為,羅男搜尋「張文」、「煙霧彈購買」,模仿張文的殺人計畫,為開始準備的行為,未達著手殺人的階段,應屬於殺人預備行為。
法官審酌,羅男在犯後坦承犯行,不曾因犯罪而受法院判刑,兼衡他為高職畢業等智識程度,領有第一類輕度身心障礙證明,呈現注意力不足之過動症,且有自閉症類群障礙症特徵,全量表智商的表現低下,衝動控制能力差,人際互動品質不佳等情形,依預備殺人罪,處5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