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一名洪姓男清潔員,去(114)年8月23日開車時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慎撞上一名自路旁竄出的騎士,當場胸骨骨折、無呼吸心跳,緊急送醫仍因傷重死亡。檢方近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澎湖地院審酌,認定洪男涉犯《刑法》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垃圾車疑未注意車況 騎士遭撞死
事發於去年8月23日,當時一輛垃圾車於203號縣道行駛,突然有輛機車竄出,不慎和垃圾車發生碰撞,導致機車全毀、零件散落一地,而機車騎士當場倒地失去生命跡象,經搶救仍死亡;另名女性友人則手部和胸部受傷,被送往醫院救治。據了解,騎士當時剛自台灣返回老家定居,並以精湛的按摩技術聞名,當天原本計畫和女性友人前往海邊撿拾貝類,返家途中卻遇劫。
垃圾車釀1死1傷 遭判有期徒刑6月
據判決書所述,當時垃圾車駕駛洪男沿203縣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駛,正要返回西嶼鄉竹灣村垃圾集中場,行經28.4公里處岔路口時,應注意車前狀況,無不能注意情事;騎士則自縣道203線28.4公里處岔路,由東北往西南方向行駛,進入該交岔路口時,疏於注意少線道車應讓多線道車先行,兩車因此發生碰撞。騎士因胸骨骨折、創傷性休克,送醫後仍死亡。洪男事後留在現場,於警方獲報後前往處理,當場坦承為肇事者,自首並接受懲處。
法院審酌,認定洪男未能遵守道路安全交通規則,才導致騎士死亡、後座女子受傷,使家屬們受有身心之痛,不過洪男事後與雙方家屬達成民事和解並履行完畢,並獲得諒解,態度良好;認定洪男涉犯《刑法》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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