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光復鄉去(114)年受到颱風影響,導致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進一步導致嚴重洪災,最終釀成19人罹難、5人失聯的悲劇。花蓮地檢署進一步調查,認為光復鄉長林清水、王姓課長、張姓祕書怠忽職守,還聯手偽造撤離數據,導致19人死亡悲劇,認定林清水涉犯《刑法》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建請判處有期徒刑10年,張姓祕書及王姓課長均量處有期徒刑9年。


 光復洪災奪19命 鄉長等三人遭起訴

根據起訴書指出,光復鄉長林清水、王姓課長、張姓祕書等三人,身為光復鄉地方公務要職,依法負有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災害防治之責,且清楚知道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危機升高,在撤離範圍擴大與紅色警戒發布後,應全力投入災防工作,卻罔顧權責機關一再提醒,廢弛執行「強制撤離」的職務。
此外,林清水應在全力防災之際,猶耽於植牙私務,還與王姓課長合謀偽造撤離數據粉飾太平,張姓祕書也配合推諉,導致19位民眾逃生不及遭溺斃,嚴重破壞國家公務體系信譽。三人犯後推諉且狡辯,未曾表示歉意,至今未有悔悟,犯後態度惡劣。
檢方認為,為維護法治紀律及社會公平正義,並撫慰被害人家屬突然遭逢家庭巨變創傷,建請就林清水量處《刑法》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法定刑度最重之有期徒刑10年,張姓祕書及王姓課長均量處有期徒刑9年,以示懲儆。

 
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 沖入光復釀災

受到強颱「樺加沙」外圍環流影響,位於花蓮馬太鞍溪上游的堰塞湖,於去年9月23日下午發生兩波壩頂溢流,直接灌入光復鄉市區。許多民眾來不及逃跑,連忙爬到住家屋頂避難;第二波溢流水量更大,多輛汽機車以及中型軍用卡車都被沖走,造成多人受困,災情嚴重。至於該起洪災是否為人禍?目前仍有待檢調進一步調查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