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一名藍姓駕駛今(6)日中午開車行經大興西路三段時,因使用手機分心,竟逆向開到對向車道,並與另一輛車正面碰撞,藍姓駕駛的車頭碎裂凹陷,事故造成兩名駕駛均受輕微擦傷。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處理,經酒測兩人酒測值均為零,藍姓駕駛開車滑手機已依法告發處3000元罰鍰,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警方釐清。
開車滑手機釀禍 車頭凹陷零件散落
警方表示今天中午12時42分,藍姓駕駛沿大興西路三段快車道往國道方向行駛,行車過程中使用手機分心,車輛偏離原本車道並逆向衝入對向車道,與對向行駛的自小客車發生正面碰撞。藍姓駕駛車輛車頭嚴重凹陷、保險桿及零件散落路面,另一輛車也因撞擊受損停在車道中央,所幸兩名駕駛僅受輕微擦傷。
警方指出,駕駛人行進間使用手機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員警已依法告發。呼籲駕駛人行駛道路切勿使用手機,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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