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偵琳酒駕肇事痛哭喊不退選 陳其邁「零容忍」:這是社會共識
- 記者:陳佳宜
- 發佈時間:2026.02.24 10:22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2.24 10:22
- 記者:陳佳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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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2.24 10:22
陳其邁今日對於黃偵琳酒駕一事進行回應。(圖/民眾提供)
民進黨高雄議員初選候選人黃偵琳爆出酒駕肇事醜聞,昨(23)日她抱著兒子崩潰痛哭,多次鞠躬道歉,強調不會退選,「未來交給選民決定」;對此,今(24)日上午陳其邁受訪時表示,對於酒駕零容忍,因為社會沒有辦法接受這種酒駕的行為,「相信黨中央跟市黨部都會妥善來處理」。
黃偵琳酒駕不退選 陳其邁回應了:個人無法接受
陳其邁受訪時強調:「酒駕零容忍,這是社會普遍的共識」,相信黨中央跟市黨部都會妥善來處理。而對於黃偵琳是否要退選,陳其邁表示,「我個人對酒駕行為沒有辦法接受。我也相信黨中央跟市黨部也會依據在過去整體的、社會普遍的大家共同的期待,因為社會沒有辦法接受這種酒駕的行為。」

據判決書指出,黃偵琳於去年1月28日晚間10時許前往友人家中飲酒,當時她已有醉意、明知自己無法安全駕駛,仍於隔日凌晨1時50分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外出。凌晨2時20分,她行經三民區嫩江街與遼寧二街口時,與另一部機車發生擦撞,造成民眾受傷。凌晨3時25分,警方對黃偵琳進行酒測,檢出其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33毫克,已超過法定標準。
高雄市地方法院判處黃偵琳有期徒刑2月,且不予緩刑。案件曝光後,黃偵琳於昨(23)日發布聲明道歉,表示「讓社會失望,也讓支持我的人為難,我向大家道歉。」承諾會對酒精與駕駛採取零容忍;至於是否退選,黃偵琳表示,這十幾年來她一直熱心公眾事務,「一切交由選民選擇及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