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逼車還亮槍恐嚇一路尾隨 兩煞半小時落網辯:是對方先逼

  • 記者沈建邦
  • 發佈時間:2026.02.16 12:36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2.16 12:44
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鎖定車輛將其攔停。(圖/TVBS)

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鎖定車輛將其攔停。(圖/TVBS)

21歲蔡男2月16日凌晨3時許,駕駛車輛行經國道3號北上路段時,驚傳遭到一輛轎車惡意逼車,蔡男隨即變換路線開下交流道試圖擺脫,未料對方竟不肯罷休,一路尾隨至新店市區。當蔡男於環河路與中正路口停等紅燈時,對方車內乘客突然掏出槍枝示威恐嚇,蔡男嚇得直奔新店分局安和派出所報案求助。警方於半小時內鎖定車輛,將23歲王姓駕駛及21歲楊男逮捕,訊後依《刑法》恐嚇罪及《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警方於車內起獲瓦斯鎮暴槍。(圖/TVBS)
警方於車內起獲瓦斯鎮暴槍。(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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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內搜出兩把鎮暴槍
 

據了解,新店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調閱沿路監視器,鎖定涉案車輛車號,在案發後僅半小時,警方就在新店區寶慶街一帶發現該車蹤跡,隨即上前攔截,並喝令車內人員下車受檢。警方當場逮捕開車的23歲王男及21歲楊男,並於車內起獲2把瓦斯鎮暴槍等相關證物。
 

落網辯是對方逼車才亮槍
 

王男在偵訊時供稱,是因為不滿對方先逼車才會一時情緒失控,掏出鎮暴槍想給對方一點顏色瞧瞧。警方詢後不採信其片面說詞,認定其亮槍行為已構成公眾恐慌與威脅,依《刑法》恐嚇罪及《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兩人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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