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擔任除毛師的男子阿豪(化名),遭男客阿強(化名)指控,利用私密處除毛機會,藉口拍攝作品照,趁機壓制對方並以手、口猥褻得逞。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起訴,但台中地院審理後,發現阿強對於案發過程供詞前後矛盾,且法官勘驗現場影片,發現阿強在拍攝過程中不但與除毛師聊天,還主動變換姿勢配合,難認有遭強暴脅迫情事,最終以罪證不足,判決阿豪無罪。
除毛變性侵 男客控遭壓制猥褻
判決指出,阿豪在台中市某美容工作室擔任除毛師。檢方起訴指出,2024年1月6日上午10時許,男客阿強前往該工作室進行屁股及私密處除毛。阿強指控,除毛結束後,阿豪聲稱要拍攝作品照,先將其陰莖弄至勃起,隨後不顧他出聲反對,強行壓制其雙手,先以手套弄生殖器,再以口交直到射精。阿強事後憤而報警提告。供詞三大矛盾 監視畫面成關鍵
法官在審理過程中,發現阿強的證詞有諸多與客觀事實不符之處:- 偷拍說法被打臉:阿強先是指稱遭「偷拍」、從未同意拍攝,且當時想離開遭阻擋。但法官勘驗現場影片發現,拍攝過程中阿豪與阿強對話平和,阿強甚至為了方便拍攝,除了躺在床上,還一度「雙手撐床」坐在床邊配合鏡頭移動,且影片畫面平穩,並非偷拍視角,與阿強所稱「遭偷拍」、「不知情」說法完全相反。
- 拒絕時間點兜不攏:阿強對於何時拒絕、何時射精說詞反覆。他在警詢、偵訊及審理時,對於是否同意阿豪觸摸生殖器,說法從「沒想太多」、「有反抗」變成「不知情無法拒絕」;對於射精時間點,也出現「手淫時就射精」與「口交後才射精」兩種版本。
- 對話紀錄未見恐懼:兩人事後在IG的對話中,曾提及「沒想到你會突然出來」、「我出來之後你還壓著我不放過」、「你還是吃掉我了」等,阿強怒指「我跟你說不行你還這樣子」,阿豪則回「你也沒有用力推我,有點放任我這樣」。法官認為,對話內容顯示阿強較像是在口交即將射精時才表示不行,而非一開始遭拍攝、套弄時就拒絕。
罪證不足 判決無罪
台中地院審酌,因性侵害案件具高度隱密性,須有補強證據。本案中,阿豪在拍攝及套弄生殖器階段,依影片顯示極可能已獲阿強同意,因兩行為與後續口交時間緊接,阿豪極可能誤認口交亦獲同意;且阿豪在阿強拒絕後即停止,難認有強制性交之主觀犯意。鑑於檢方舉證無法排除合理懷疑,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判決阿豪無罪。全案可上訴。《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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