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某國中校園2023年聖誕節發生割喉案,高等法院日前二審判處行兇郭姓少年有期徒刑12年、教唆行兇林姓少女有期徒刑11年,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2)日評議判決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對此,被害楊姓少年的父親在工作間得知結果,質問法官「敢不敢帶回去教」。
今日全案定讞 上訴遭駁回
楊生父親在工作之餘得知上訴結果,表達其強烈不滿。直言自己已經預料判決結果,「他們怎麼壓我的,還有他們怎麼欺世盜名,高等法院自己都在說謊,我只能說當初講修復式司法的時候,高等法院後來就都沒有提嗎?那不好意思,謝靜慧法官審判長宣判的那一庭,還在跟我講修復式司法,要不然把整個法庭的錄音通通調出來,我講的我來負責。」針對兩名未成年嫌犯受到《少事法》保護,楊生父親直言,「你們要用少事法來壓我沒關係,我有講任何謊話的話隨便你們,你們法官完全站在加害人的立場,更何況我覺得判決很好笑,說他們兩個再犯率高,結果判決是這樣,表示12年後可以把犯罪率高降到0,這是對的嗎?」
郭姓少年持彈簧刀殺害楊姓少年 二審改判12年
回顧該案,2023年12月25日,林姓少女跨班到楊姓少年班上找人,因被楊少年制止,少女不滿,找來同校的乾哥哥郭姓少年報仇,郭少年持隨身彈簧刀刺殺楊生,釀成1亡。案經上訴至高等法院,楊生父母認為郭姓少年犯案後毫無悔意,一審判刑太輕,因此請求重刑,高等法院審理後,二審改判12年、11年有期徒刑。檢察官、家屬均認為量刑過輕,再度上訴,今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