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校園割喉案,造成1名國中生傷重不治。高等法院日前二審判處行兇的郭姓少年12年有期徒刑、教唆行兇的林姓少女11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評議判決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午休時間亮刀行兇 同學嚇傻
郭少、林女被警方逮捕送辦,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裁定將乾兄妹2人收容於台北少年觀護所,檢方於隔年5月依殺人罪將2人起訴。
一審判9年、8年 家屬不滿再上訴
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時,檢察官、以及楊生家屬均請求從重量刑,合議庭認為少年、少女觀念偏差,竟當眾殺害楊生,已嚴重危害校園安全,造成被害者家屬身心嚴重受創,但考量2人皆未成年得以減刑,觀護期間已漸能反省過錯,一審判處郭少9年、林女8年有期徒刑。
案經上訴至高等法院,楊生父母認為郭姓少年犯案後毫無悔意,一審判刑太輕,因此請求重刑,高等法院審理後,二審搞判12年、11年有期徒刑。檢察官、家屬均認為量刑過輕,再度上訴,今日檢方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定讞。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