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男子外遇被騙錢,對妻子家暴,結果離婚,男子最後殺死兒子自殺!檢方查出,孩子手腕的傷痕深可見骨,已經不是一般割腕,父親根本是想致孩子於死,檢察長更嚴厲譴責,父母親無權剝奪孩子活下去的權利。
43歲的張姓男子,跟他13歲的二兒子在房間裡燒炭,陳屍床上,檢察官更查出,這個爸爸把孩子當自己的財產,不把他當人看,根本沒想要留孩子一條生路。苗檢主任檢察官蔡宗熙:「刀割的痕跡深可見骨,跟一般自殺的狀況不一樣。」
狠心的父親根本沒想讓兒子活下去,連檢察長都忍不住嚴厲譴責。苗栗地檢檢察長劉家芳:「我們絕對不能把孩子,當作自己的私有財產來拋棄,我們沒有理由來主觀的,來中斷他的生命。」
孩子的國小老師聽聞慘劇,更是相當氣憤。張同學國小導師:「他的父親非常的不應該,他不該剝奪小孩子生存權利。」
張姓男子經營婚姻不善,家庭破裂,不思檢討改過,竟要年少的兒子一起走絕路,自己沒了命還殺了自己兒子,斷送一條寶貴年輕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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