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珍因2022年台北市長選舉期間,重提蔣萬安父親蔣孝嚴「晶華緋聞案」,並在民視節目中揭露前中國小姐張淑娟的個資,經張淑娟提起刑、民事告訴。在民事部分,張向周、蔡連帶求償2000萬元,台北地院民事庭29日開庭時,張淑娟批周玉蔻無中生有,挨告出庭才認罪道歉;周玉蔻態度轉趨強硬,說她沒有誹謗,她確實有消息來源。
周玉蔻、蔡玉珍因誹謗張淑娟 一審各判1年6月
刑事部分,一審依個資法、加重誹謗等罪,各判周、蔡1年6月徒刑,目前上訴在二審審理中。因此,民事法官開庭時特別詢問二審進度,得知高院3月3日要傳喚2名證人後,改定5月14日再行言詞辯論。
張淑娟委任律師吳漢成主張,周、蔡2女連帶賠償2000萬元,並在電視台澄清事實,金額是依據電視台廣告收益計算,周玉蔻連做7天節目詆毀張淑娟名譽,依廣告收益換算約為3900萬元,但張淑娟只求償2000萬元。
張淑娟向周玉蔻、蔡玉珍連帶求償2000萬、澄清事實
張淑娟說,事發至今已經4年,毀滅她原本平靜的生活,每一位到法院的證人都說沒有聽到、沒有講,證明周玉蔻無中生有,身為節目主持人難道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還連續攻擊她7天,直到挨告之後才認罪,還不斷聲請傳喚證人拖延庭期。

周玉蔻說,她尊重張淑娟所有言論,強調是二審法官要求證人到庭,是依據待證事實的必要性而決定傳喚,張淑娟的說詞武斷且無禮,扭曲法院程序。「我沒有誹謗她,確實有消息來源,且有查證過程,希望張淑娟如實看待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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