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人夫在2019年與菲律賓籍妻子黃姓女子結婚,並在台灣完成登記,結婚5年後,人夫因發現黃女行為異常,進一步追問下,黃女坦承外遇,隨後黃女返鄉探親,人夫卻在臉書及抖音上目睹妻子與另一名男子親密互動,包含擁抱、親吻及共同旅遊照片;人夫氣得向法院訴請離婚並求償精神撫慰金3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黃女行為已超出社會可容忍範圍,判准離婚並判賠人夫20萬元,可上訴。
女子返菲後爆親密新戀
根據判決書指出,人夫和黃女婚後5年,人夫逐漸察覺妻子舉止異常,在人夫追問之下,黃女坦承有外遇,並答應不再犯,數日後黃女稱家人要求她回菲律賓探親,人夫未起疑,還貼心準備台灣臨時護照及簽證、購買機票、並採買日用品、禮品等,展現對妻子的體貼與信任。

人夫心碎提告
不過,黃女返鄉僅3天,人夫就在臉書及抖音發現黃女與另一男子親密互動、高調放閃、共同旅遊的照片,且此後黃女再也未與人夫聯絡,人夫因心碎不已,決定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並請求黃女賠償精神撫慰金30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黃女返菲後與他人發展親密關係,已超越社會通念可容忍範圍,導致婚姻基礎徹底瓦解,法院指出,黃女對人夫造成重大精神痛苦,最終判定賠償金額以20萬元較為適當,判決結果為准予離婚並須賠償,案件仍可依法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