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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大逆轉!桃園男「被死亡18年」路倒南港找回身分復活

記者 沈冠勳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15 12:24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5 12:24
桃園男「被死亡」18年後路倒南港,法院撤銷宣告。(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桃園男「被死亡」18年後路倒南港,法院撤銷宣告。(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桃園一名李姓男子在2007年遭法院宣告死亡,沒想到在2025年3月7日路倒在台北南港被送醫,經警方臉部及指紋比對確認李男仍健在,由於家屬拒絕出面,社會局將李男安置在長照中心,並為協助其恢復健保及申領社會津貼權益,依法向法院聲請撤銷死亡宣告;桃園地院最終裁定撤銷2007年死亡判決。

2007年被法院宣告死亡 18年後路倒南港

判決書內容指出,李男在2007年被法院宣告死亡,原因為其行蹤不明且家屬無法聯繫,法院推定他在1986年10月25日中午12時死亡;沒想到在2025年3月7日,李男路倒在台北南港,經送聯合醫院忠孝院區醫治後出院,由社會局安排入住長期照顧中心,確保其生活安全與健康。

警方隨後進行臉部及指紋比對,確認路倒男子即為李男,警方聯繫家屬進行安置事宜,但家屬拒絕出面處理,導致現由社會局負擔機構安置費用,為協助李男恢復健保,與申領社會津貼權利,社會局依法向法院聲請撤銷死亡宣告。

死亡宣告撤銷 李男恢復法律身分

法院審理時,家屬指認李男,也表示李男在兩年前曾返家找過家人,法院認定李男確實尚在人世,原死亡宣告已不符事實。最終,桃園地院裁定撤銷1986年10月25日死亡的判決,李男得以恢復法律身份。
 
 

#桃園#法院#死亡宣告#南港#社會局#長照中心#健保#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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