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23家養護機構,衛生局評鑑,只有7家獲甲等以上,依規定中低收入戶,必需住在甲等以上養護機構,才能獲得補助,要求300名中低收入養護病患家屬,要在年底前搬離,但卻沒有足夠的養護處所,家屬痛批,縣府不輔導業者改善,只會把問題丟給家屬,根本就是不負責。
養護中心內,有的老人家能夠自己吃飯,有些人必需依靠護士餵食,住上一陣子,好不容易習慣這裡的環境,現在卻得面臨可能變成人球的命運。養護中心病患家屬:「你不能說要通知我們說,他們(機構)不合格你們要遷走,那我們要遷到那裡去。」記者:「是不是覺得就像人球一樣?」養護中心病患家屬:「對啊對啊,就像人球。」
家屬痛批,縣府要求中低收入的照養住民,必需住進甲等以上養護機構,才能獲得輔助,但台中縣23家養護機構評鑑後,只有7家獲得甲等以上,就連榮獲ISO品質認證的中心也不符合標準。養護中心病患家屬:「這麼好的設備,但是分數這麼低,讓我們覺得很懷疑,到底縣府評鑑的標準在那裡。」
更誰譜的是,縣府提供的55家合格名單,位在台中縣的12家幾乎全數滿床。養護中心病患家屬:「那個表裡面也有花蓮的,也有台東的你叫我們怎麼做,我們現在打電話去,那些遠的才有位置啊,附近的(台中縣)他都不收了啊。」
家屬說,縣政府只負責評鑑,卻不輔導業者去達成標準,只會叫家屬搬離,卻沒算過符合標準的養護機構嚴重不足,難道非得讓年邁的長者,臨老前還得離鄉背景縣府才甘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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