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歲劉姓女駕駛於去年6月8日下午於台南市東區大學路駕車時,因未依交通號誌行駛且疏於注意,於晴朗、路況良好下闖紅燈,導致連環撞擊29車。事故造成多名用路人受傷,其中70多歲陳姓單車騎士傷重不治。事發後,劉女在路邊痛哭,訊問時主動承認肇事,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其起訴,並請求法院減輕其刑。

連撞29車釀1死 79歲女遭起訴
據檢方調查指出,去年6月8日13時46分,劉姓女駕駛載著鄭姓乘客,行經成功大學旁的大學路與勝利路口時,未依紅燈停車,直接闖入路口。當時多名用路人停等紅燈,包括死者陳姓單車騎士、以及吳姓機車騎士,陳姓單車騎士則準備左轉。劉女駕車先後撞擊兩部機車及自行車,最終波及旁邊多輛停放機車,造成現場一片混亂。
事故導致多名傷者,尤以陳姓單車騎士最為嚴重。陳男被撞後彈飛至對向車道,落於馬姓駕駛的小客車引擎蓋上,形成二次撞擊。陳男經緊急送醫搶救,仍因雙側氣血胸、四肢骨折及多重器官損傷,於當日下午14時26分宣告不治。其他傷者則分別有擦挫傷或已和解撤告,鄭姓乘客亦有受傷但未提出告訴。
檢方指出,劉女肇事後未離開現場,並主動向到場員警坦承肇事。檢方認為其違反交通號誌且疏於注意,與陳男死亡結果間具因果關係,已構成過失致死罪。考量劉女符合自首條件,檢察官請法院依刑法第62條前段規定減輕其刑,依法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