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北市三重區發生滅門血案,26歲無業男張泓毅因欠下賭債,向岳母借貸後又冒名向銀行貸款,後因長期受到岳母討債,懷恨在心,前年先後將妻子、岳母及3歲繼子殺害。一審遭判死刑,台灣高等法院今(21)日再開庭,身為死者女兒及大姐的陳姓女子直呼擔心遇到恐龍法官改判。因目前在押的張男1月26日羈押期滿,他開庭時表示,對羈押沒意見,訊後還押。
上訴二審 家屬覺得害怕
陳姓大姐說,雖然張男一審開庭時給的感覺已完全認罪,甚至對判刑無所謂,但律師和她說案子有上訴二審時,她覺得很害怕。她語帶顫抖表示「這段時間,我都靠精神科的藥物在控制,包括睡眠、情緒,當律師和我說,張男上訴時,我情緒又承受不了,又馬上看精神科、繼續治療。」

爭執量刑是否妥適 質疑審判長訴訟指揮不當
至於今天開庭時,被告辯護人聲請函調監所相關表現資料、調取原審的科刑事項評議表決的票數等,想確定原審科處死刑是否符合法令門檻要求,並聲請勘驗原審法庭錄音,證明原審審判長指揮國民法官「可以睡覺」等不當訴訟指揮。法官諭知待評議後決定。
殺害祖孫3人 新北國民法官判處死刑
2024年4月30日晚間至5月1日凌晨,張泓毅趁30歲陳姓妻子熟睡時,以枕頭壓臉並勒頸致其窒息死亡。5月2日凌晨,他又趁69歲劉姓岳母熟睡時,以雙手勒頸致死。當日下午,他再以雙手及充電線勒死3歲陳童,並以毛巾塞口,導致窒息死亡。
張泓毅殺人後,分別竊取岳母及陳女的身分證件、金融帳戶、存摺、信用卡、印章及首飾等財物。同年5月3日,他於銀行將岳母帳戶內15萬元轉入陳女帳戶並分次領出;5月4日利用岳母信用卡,在交友網站消費1899元;5月6日逃亡台中,入住旅館時,偽簽父親姓名,隱匿身分。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評議後,認張泓毅犯罪情節最為嚴重,依家庭暴力殺人、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等罪,合併判處三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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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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