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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三重分局警員遭新北院裁准收押 依規定報請停職

記者 張貴翔 沈建邦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1/20 16:41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20 19:29
三重警分局光明派出所警員涉犯個資法遭收押。(圖/TVBS)
三重警分局光明派出所警員涉犯個資法遭收押。(圖/TVBS)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警備隊一名警員因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遭檢察官聲押。據了解,該名許姓警員在光明派出所任職期間疑似洩漏詐騙集團車手通緝案件給特定人士,去年10月三重分局自檢調查,將涉案員警調到警備隊。新北檢15日指揮市警察局督察室搜索許員住處與警備隊,被認罪嫌重大遭新北地院裁准收押。

三重分局表示,有關警備隊許姓員警疑涉洩密、偽造文書案,是由分局及警察局督察室報請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於1月15日執行搜索許員辦公桌及待勤室等處所,經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以涉嫌偽造文書罪聲請羈押,並於同日晚間11時許由新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

 

本案初步了解為許員疑有不當查詢個資及於查詢系統內登載不實之查詢事由,疑有洩密情事,相關涉案情節將持續調查釐清。

因許員經裁定收押禁見,三重分局已依規定報請停職處分,將全力配合新北地檢署偵辦,對於員警違法違紀行為,本分局將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毋枉毋縱,絕不寬貸。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大同派出所#警員#個人資料保護法#聲押#洩個資#搜索#收押#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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