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人審會決議 副秘書長王梅英接高院院長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5.12.17 19:23
-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7 19:23
- 記者:潘千詩
-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7 19:23
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左)在立法院接受質詢。(圖/翻攝ivod)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16日決議,司法院副祕書長王梅英調派為台灣高等法院院長,另外,承審鍾文智案的高院審判長邱忠義,因處理上訴第三審的強制處分案,先後兩度增補卷內審理單,造成審理單版本不一,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由司法院院長予以書面警告的職務監督處分。
王梅英是台大法律系畢業、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碩士,司法官學院第29期結業,曾任士林地院及高院法官及庭長、最高法院資深刑事法官及新北、台北地院院長,並曾擔任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廳長。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張國忠為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兼院長;最高法院法官邱璿如為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最高法院法官朱瑞娟為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決議另包括,調派最高法院法官彭昭芬、林金吾等2人為同院法官兼庭長。調派高院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陳麗芬、方彬彬、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高榮宏等3人為最高法院法官。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林純如、黃紹紘、鄭富城、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陳松檀等4人,調派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更多新聞:憲法法庭是什麼?由誰組成?452件釋憲案未結 癱瘓原因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