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里區一名羅姓老翁和蕭姓女子交往28年,看似恩愛的兩人卻因為錢撕破臉,2024年9月,羅翁被診斷出胃癌第四期緊急住院,結果蕭女卻神不知鬼不覺地盜領羅翁242萬元存款,羅翁也氣得委任律師提告,但羅翁等不到判決結果病逝,改由羅翁子女承受訴訟,對此,蕭女喊冤稱「羅翁曾表示要慰勞多年辛苦」,台中地院一審不採信蕭女說詞,判處蕭女須返還不當得利,可上訴。
翁癌末住院 女友竟盜領242萬元
據判決書指出,羅翁育有2男2女,但他平時僅與蕭女一同住在大里區住處,兩人交往長達28年,只是羅翁2024年9月20日被診斷出第四期胃癌,隨即至中山附醫住院,只是過程中蕭女假借協助辦理勞保退休金,帶羅翁去變更帳戶、印鑑,並未經同意盜領242萬元存款,後續羅翁子女辦理出院,繳交醫藥費時,才得知蕭女將錢領走。而羅翁也氣得指控蕭女侵占,到警局報案提告,並委任律師處理法律訴訟,無奈羅翁於今年3月14日0時7分過世,除了羅翁二女兒外,其餘繼承人選擇拋棄繼承,因此由羅翁二女兒承受訴訟。
喊冤錢都是她在出 法官不信判要還錢
台中地院一審時,蕭女主張,自己跟羅翁交往28年,因為羅翁經濟入不敷出,生活起居、房租等開銷都是她支付,前後估計支出414萬元,羅翁也曾表示「看在她辛苦,要把勞退金慰勞多年辛苦」,領走242萬元絕非不當得利。只是法官審酌羅翁生前確實有提告,並對子女傾訴「希望能幫他把錢拿回來」,認定蕭女確實違反意願,此外,蕭女並無固定薪資、財產所得,難確認是否真的是出錢負擔生活開銷,於是不採信蕭女說詞,判處蕭女須返還不當得利,全案仍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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