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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4分鐘後抵達!台中男偷避震器插鐵軌 險釀翻車害死人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17 12:51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7 12:51
台中一名洪姓男子偷避震器插鐵軌,險釀普悠瑪自強號出軌翻車。(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TVBS)
台中一名洪姓男子偷避震器插鐵軌,險釀普悠瑪自強號出軌翻車。(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TVBS)

台中市一名洪姓男子飽受情緒不穩困擾,今年5月他在精神恍惚的狀況下,竊取楊姓男子放在修車廠外的4支避震器,接著再將物品插入清水區海濱路平交道鐵軌,隨即離開此處,好在路過民眾趕緊協助移到安全處,才沒有釀成4分鐘後將抵達此處,且滿載乘客的普悠瑪自強號出軌事故,台中地院近日依竊盜、妨害火車行駛安全罪處2年徒刑,施以監護1年,可上訴。

偷避震器插軌道 普悠瑪4分鐘後抵達

據判決書指出,辨識行為違法能力不佳的洪男,今年5月4日5時16分,騎腳踏車到一處修車廠,偷走楊姓男子的4支汽車避震器,接著同日7時9分,他更進一步跑到清水區海濱路平交道,將避震器插入軌道內,不顧往來火車有發生出軌及傾覆危險,隨即離開此處。

險釀重大事故 他判2年

而此時路過民眾恰巧發現,趕緊將汽車避震器移開,避免同日7時13分,行經此處的台鐵第278次普悠瑪自強號發生出軌及傾覆,讓車上乘客得以保全性命。

全案經台中地檢署偵辦起訴,台中地院一審時,洪男均坦承不諱,並有監視器畫面、扣案避震器等證物可佐證,法官審酌一切情狀,認為洪男再犯風險高,造成社會大眾對搭乘交通工具恐慌不安,依竊盜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妨害火車行駛安全罪判處2年刑期,施以監護1年,全案仍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台中#普悠瑪#普悠瑪自強號#出軌#避震器#鐵軌#台鐵#台中地院#翻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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