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因涉嫌詐領助理費及收賄案,遭士林地檢署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8日開庭,陳怡君在庭上認罪,他聲稱,從政多年並不富裕,有時政黨活動一場就要4、50萬,哭訴說「我不是貪心」已繳回犯罪所得,盼從輕量刑。全案訂於明年1月12日宣判。
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 哭窮認罪
陳怡君被控2018年底起以親友名義掛名助理,詐領助理費超過384萬元、2023年與主任張惠霖以「顧問費」名義收受建商70多萬元關說款項,合計逾455萬元。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7人。昨天士林地院開庭,陳怡君在法庭上認罪,她稱從政多年並不富裕,更哽咽說「從政目的並未為了賺錢,自己真的不是貪心的人」,,但因服務處經營困難,例如有時政黨活動一場就要4、50萬,疫情期間口罩、酒精都是基本款,如果民代拿不出來,選民怎麼辦?另外,自己甚至將自家住宅充作服務處。強調,自己真的不是貪心的人,而是在壓力下做出錯誤決定。
而陳怡君的辯護律師則說,陳怡君兩屆議員任內支出高達1,400萬元,遠超過本案涉及金額,而她財務也並未因從政而寬裕,盼法官衡酌其過往表現、態度與經濟背景,給予緩刑。
除了涉嫌提供顧問費的建商胡姓董事長否認犯行外,同案的辦公室主任張惠霖等6名被告均坦承犯罪。開庭結束後,陳怡君全身包緊緊,不發一語快步離去士林地院。全案訂於明年1月12日宣判。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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