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內湖一社區爆發一起停車糾紛,一名女子透過法院拍賣,購得一處大樓地下室的畸零地停車位,卻因為車子只要一停進去,隔壁車位的車主就無法停車,導致兩人互槓告上法院,檢察官認為女子侵犯原車主的停車權益,決定依「強制罪」將女子起訴。
就是這樣一個停車位,停好車後,副駕駛座和鄰車之間,幾乎已經是快要貼在一起,但即使是這樣,黃先生要走出駕駛座還是很困難。原告車主黃啟光:「根本出不來,像我現在還要再開出去,哪裡有這種車位!」
2年多來,停車不方便,百萬名車更是因為空間狹窄,被刮的傷痕累累,黃先生氣的快要抓狂,指責後來買車位的小車車主盧小姐,根本就是故意找麻煩。原告車主黃啟光:「法官叫她開出去,她也不開出去,她就這樣子佔著(停車位)。」
被告車主盧姓女子:「(1年前)有經過內湖簡易法庭的調解,那我的位置是,我的原告現在的原告,他給我的平面圖,我是照平面圖來停。」
原來過去的大樓建商因為週轉不靈,讓大樓地下二樓的一處畸零地被當成停車位,被法院拍賣,大樓有意出錢將畸零地買回,但盧小姐卻堅持,只想要一個停車位,氣得原車主一狀告上法院,檢察官也依「強制罪」將盧小姐起訴,但未來停車糾紛,恐怕還是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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