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梧棲區今年3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憾事,一名67歲的王林姓婦人在晨運途中,未依規定走斑馬線過馬路,結果遭74歲黎姓男子駕駛的轎車猛力撞飛,王林姓婦人頭顱破裂當場慘死,全案歷經8個月調查審理,台中地院近日宣判,法官認為黎男僅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疏失,無其他違規情形,加上認罪賠償,但造成王林姓婦人死亡結果,依過失致死處6月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
沒走斑馬線穿車道 婦遭撞死
據判決書指出,黎男今年3月4日5時55分,開車沿梧棲區台灣大道八段快車道,由西往東方向行駛,只是他行經台灣大道八段近光華街路口前,突然看見一名晨運的王林姓婦人,沒走斑馬線穿越車道,煞車不及的黎男便將王林姓婦人撞飛。
由於撞擊力道強烈,王林姓婦人受有顱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顱腦損傷出血、肢體多處開放性傷口等傷害,因而創傷性休克於5時56分當場死亡,黎男也停留在現場等待警方前來調查,王林姓婦人子女接獲噩耗後,也心碎前往現場認屍。
自首認罪賠償 法官給緩刑
台中地檢署依過失致死起訴黎男,台中地院一審時,黎男對於犯行均坦承不諱,法官檢視車禍鑑定報告,認定王林姓婦人沒有走斑馬線就穿越馬路為肇事主因,黎男也有未注意車前狀況,隨時採取必要停車的疏失。
同時法官審酌,黎男因過失使王林姓婦人喪失寶貴生命,子女與其他親屬更因此承受巨大傷痛,不過黎男自首認罪得減刑,加上已和王林姓婦人家屬達成和解,考量一切情狀後,依過失致死處6月徒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