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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和自己兒一樣大…台中男竟持刀闖家中 逼脫褲看「比比」

記者 林冠丞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1/16 16:50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16 16:50
台中市和平區一名何姓男子,2024年5月開始,不斷對和自己兒子一樣大的13歲少女恐嚇騷擾。(示意圖,非當事人/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台中市和平區一名何姓男子,2024年5月開始,不斷對和自己兒子一樣大的13歲少女恐嚇騷擾。(示意圖,非當事人/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台中市和平區一名何姓男子,2024年5月開始,不斷對和自己兒子一樣大的13歲少女恐嚇騷擾,先是揚言要把少女家的狗狗殺掉,又藉著酒意持刀闖入少女家中,並強逼少女喊「我叫妳脫褲子,我要看妳的比比(泰雅語,意思為私密處),妳不脫的話我就殺死妳」,少女心生恐懼逃離現場,何男甚至一度在後面追,台中地院一審近日宣判,依妨害自由等罪處何男應執行期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先嗆殺狗、再逼少女脫褲

據判決書指出,何男2024年5月31日16時50分,因為不滿少女家中的寵物犬發出噪音,竟基於恐嚇犯意,前往少女家中住處,將刀械置於腰間,猛踹少女的房門,猛嗆「我要殺你們家裡的狗,若家裡的狗死掉就跟妳爸爸說是我殺的,因為我肚子餓我要喝狗的血」,使少女心生畏懼。

接著,2024年11月17日15時15分,何男趁酒意闖入少女舅舅家,當時少女跟堂姐正好返家遇到何男,沒想到何男竟出言不遜,要求少女「以納(泰雅語媳婦)過來,我叫妳脫褲子,我要看妳的比比(泰雅語私密處),妳不脫我就殺死妳」,少女嚇得逃離,何男一度還在後方追趕,只是沒追到。

台中男認罪賠錢 法官判5月

事後少女在母親陪同下報警提告,何男僅承認有帶刀進屋內,但沒有要殺狗,只是在外面睡覺,另脅迫少女脫褲子一事,何男則辯稱沒有印象,但少女與堂姊皆指證歷歷。
 

台中地院一審時,何男坦承犯行,並與少女家人達成和解,對方均表示不追究何男行為,不過法官認為,何男有個跟少女年紀一樣的兒子,具有對少年故意犯罪犯行,考量一切情狀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3月,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未遂罪處4月,應執行5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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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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