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樹林一位盧姓女子,1年前在大賣場被小偷竊走皮包卻沒完成報案,導致身分證被一名前科累累的女毒蟲冒用;盧小姐直到接到法院傳票才知道自己成了煙毒犯被告,更誇張的是,即使已經向法官澄清,對方也坦承冒用身分,盧小姐卻還是得背負著這樣的前科一輩子。
拿出法院傳票,只是因為皮包遺失,盧小姐居然成了煙毒犯被告,前科多到數不清,甚至到了法院開庭,她才知道盜用她身分犯案的女子,甚至還用她的名字,入獄服刑。受害人盧舍青:「(法官)他就以為(嫌犯)是我,結果他(法官)就說,嗯,我出獄了喔,不然怎麼可以來開庭。」
傳票上斗大的字寫著「盧舍青」,違反毒品防治條例,說白了點就是吸毒,不過明明就是沒做過的事,怎麼會硬被賴在自己頭上?原來是皮包失竊替她惹來大麻煩。盧舍青:「我想考公務員,可是有前科的話就不能考。」
原來盧小姐的皮包被偷了之後,身分證就被另一名叫「張雅惠」的女毒販盜用,只要犯了案,女嫌犯就拿出她的身分證,加上身分證字號和地址都能倒背如流,警方也沒察覺,甚至就連移送人犯進監獄,用的都還是盧小姐的名字在坐牢。
一連串的流程,居然沒人發現嫌犯從頭到尾都在冒用他人身分,警方承認流程恐怕出了點錯,現在已經緊急借調出冒用他人身分的女嫌犯出獄,要確實核對身分,希望能還盧小姐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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