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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坐牢我繳錢! 2女通緝犯「互換衣服」交換身分 法警識破

記者 宋佳娟 / 攝影 張立陵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0/03 12:02
最後更新時間:2025/10/03 14:17

電影看太多嗎?高雄有2名通緝犯,在地檢署拘留室,協議要「交換身分」!其中一位女車手,提議「互換衣服」,先幫身上沒錢的女通緝犯,繳納1萬元易科罰金,出去後再幫忙繳罰金,幸好在離開地檢署之前,被一位機警的法警發現。

潘女穿著吳女的衣服,在法警引導下辦理交保手續,繳納了1萬元罰金,並拿回個人物品準備離開。(圖/TVBS)

 

這起事件發生在高雄地檢署拘留室,40歲吳姓女車手因詐欺案被判刑1年4個月,而31歲潘姓女子則因與姐姐發生衝突,用美工刀割壞坐墊,被依毀損罪判處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1萬元。由於潘女無力繳納罰金,而吳女注意到兩人年齡和身高相似,便提議可以替潘女先繳1萬元罰金,讓潘女以她的身分離開。

兩人除了交換衣物外,還互相背誦對方的個人資料,以應對身分核對。(圖/TVBS)


 
雄檢副法警長陳啓瑞表示,兩人在拘留室角落分幾次完成換裝,互換了上衣外套和褲子。潘女穿著吳女的衣服,在法警引導下辦理交保手續,繳納了1萬元罰金,並拿回個人物品準備離開。陳啓瑞解釋,當時有法警發現這名女子進來與離開時的服裝不一樣,覺得有問題,因此通知檢察官進行再次訊問。

這起荒謬的「電影情節」最終被法警識破,兩人不僅無法逃避原本的罪刑,還將因此新增一項「逃脫罪」的指控。(圖/TVBS)


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志祐指出,兩人除了交換衣物外,還互相背誦對方的個人資料,以應對身分核對。實際上,在辦理保釋前,拘留室和辦理櫃台至少會核對身分兩次,但由於吳女多次進出地檢署,非常熟悉流程,知道拘留室人員混雜,因此有了這個異想天開的計畫。

這起荒謬的「電影情節」最終被法警識破,兩人不僅無法逃避原本的罪刑,還將因此新增一項「逃脫罪」的指控。這起事件也提醒司法單位需加強對在押人員的管理和身分核對程序,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高雄地檢署# 拘留室# 通緝犯# 交換身分# 女車手# 易科罰金# 法警# 身分核對# 逃脫罪# 司法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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