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電腦廠「凌華科技(6166)」5年前被友達光電收購時疑有內線交易,台北地檢署昨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13路搜索凌華董事長劉鈞12人住居所、凌華公司辦公位置,約談劉鈞等11人,經檢察官漏夜複訊,今(20)日凌晨分別諭令知名混障綜藝團長劉銘等5人各以10萬元至50萬元交保,劉鈞請回。



交保5人為劉鈞胞兄劉銘30萬交保、凌華大股東胡正陽50萬交保、劉鈞胞妹劉鋆20萬交保、劉鋆丈夫王志宏30萬交保、總工程師楊朝棟30萬交保、大股東劉凱友人郭連發1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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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凌華科技、友達光電均於2020年2月5日先後發布重訊,指友達光電要以每股57元的價格,公開收購凌華科技股權5%至30%的利多消息,包含凌華劉姓董事長親友、楊姓工程師、胡姓大股東等內部人,涉嫌在禁止交易期間,各自提前進場買賣凌華科技股票,分別獲利逾百萬元。
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昭蓉19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持搜索票搜索劉鈞等12人住居所、凌華公司辦公位置等共13處所。另通知劉鈞等9名被告、2名證人到場查證,全案朝涉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嫌方向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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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