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她照顧失能母遭家人控A錢 「50張台積電」成無罪關鍵

記者 蕭沁梅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7/19 10:29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19 11:01
小美受母親授權負責資產管理及照顧責任。(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小美受母親授權負責資產管理及照顧責任。(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因母親因入住安養院且生活無法自理,受母親授權負責資產管理及照顧責任。然而母親過世後,小美卻遭其中一名手足指控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擅自出售股票並將300萬元轉入自身帳戶。台北地方法院調查發現,小美所提領資金全數用於母親醫療、喪葬及遺產稅支出,且最值錢的50374股台積電股票未被動用,最終判處小美無罪,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美遭指控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間出售多張股票,並將所得300萬元自股票帳戶轉至母親帳戶,再持母親存摺與印鑑提領現金。對此小美解釋,母親於安養院期間已將股票、存摺與印鑑交由她處理,並明確授權她照顧生活與財務,要求善盡照顧責任。直到母親過世,她才將部分存款轉進自己的戶頭,但皆用於支付喪事費用、繳納遺產稅,並不曉得母親過世後就不能再用其名義提款。

 

小美的另2名手足也證實,母親因車禍入住安養院且不識字,將資產管理全權交給小美。期間小美有持續聯絡家人,並說明賣股票是為了支付住院及報遺產稅等大額費用。手足皆知母親的住院、喪葬等費用由小美支付,但並不知道提告的手足曾帶母親去立遺囑。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小美出售股票時已通知兩名手足,並未將50374股台積電股票處分,顯示無意非法侵吞遺產。經查證,出售股票所得除300萬元外,其餘資金仍在股票帳戶未被挪用,顯示資金流向透明。法官指出,小美全程參與母親安養照護與後事處理,提領款項均用於醫療費、喪葬費及遺產稅,行為完全符合母親授權範圍,儘管母親過世後仍有提款,但均用於合法用途,因此不構成犯罪,裁定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 母親# 安養院# 股票# 遺產# 台積電# 存摺# 喪葬費# 遺產稅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234

0.0119

0.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