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區今年5月19日發生一起重大車禍,一名78歲的余姓老翁駕駛小客車於國光街與國成街口(北大國小前)失控暴衝,事故共釀4死11傷,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檢方近日調查完畢,認為余翁涉犯不確定故意殺人罪,但由於他已死亡,故今(14)日予以不起訴,而檢方也公布了當時的行車路線軌跡圖。

從行車軌跡圖可以看到,下午4點03分46秒,余翁違規左轉駛入國成街,此時時速已來到97.8公里,並擦撞右側之腳踏車騎士;下午4點03分47秒,余翁駛至國成街與國光街交岔路口闖越紅燈,時速約81公里,正面撞擊多名行人與騎士後,繼續前行駛入復興路132巷,且一度又加速至83.7公里;下午4點03分52秒,余翁駛至復興路132巷1弄時,再撞擊右側行人專用道上3名行人並繼續往前開 ,直到下午4點03分58秒,撞擊復興路132巷與復興路口之分隔島才停下,整個過程相當詭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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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根據證據,包括車輛無異常、無酒精或毒品影響、案發時意識清楚,且行車紀錄器顯示曾以時速104.6公里高速行駛,並持續操控方向盤閃避來車,駕駛行為危險。綜合調查,認定余翁熟悉路況,明知該時段學生下課,卻高速行駛且未煞車,顯現其放任發生嚴重死傷的心態,構成不確定故意殺人。因余翁已死亡,依《刑事訴訟法》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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