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飆104公里釀三峽3死車禍 檢認余翁「殺人」但死亡不起訴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5.07.14 14:52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14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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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車禍肇事老翁余文正,搶救13天不治。(圖/翻攝自里長黃家賢臉書)
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旁的死亡車禍案,涉嫌肇事的78歲余姓高齡駕駛,5月19日自苗栗北上返家,在學成路與國成街口左轉時撞上分隔島,不僅推撞後車,還違規高速闖紅燈,接連撞擊多名行人與車輛,釀3死12傷。新北地檢署鑑定肇事行車紀錄器,估算車速曾高達時速104.6公里,足見余翁對駕車技術有把握,卻存有若真發生人命死傷,也不以為意之心態,涉犯不確定故意殺人罪,但因余翁已死亡,檢察官今(14)日予以不起訴。

檢警調查,余翁於5月19日下午13時許自苗栗返家,16時3分25秒在三峽區學成路與國成街交叉口左轉時,因左前輪撞及中央分隔島致車輛受阻,倒車時又推撞李姓駕駛所駕駛的車輛。其後未停車,反於16時3分35秒違規左轉進入國成街,並於16時3分46秒擦撞右側腳踏車吳姓騎士,1秒後闖紅燈撞擊多名等紅燈車輛與行人,造成重大死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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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後,余翁的車輛持續高速駛入復興路132巷,於16時3分52秒再撞擊3名行人,最終在復興路132巷與復興路口中央分隔島處停下。事故導致3人死亡、12人受傷,肇事余翁送醫後因多重器官壞死及敗血症於5月31日不治身亡。

檢察官根據證據,包括車輛無異常、無酒精或毒品影響、案發時意識清楚,且行車紀錄器顯示曾以時速104.6公里高速行駛,並持續操控方向盤閃避來車,駕駛行為危險。綜合調查,認定余翁熟悉路況,明知該時段學生下課,卻高速行駛且未煞車,顯現其放任發生嚴重死傷的心態,構成不確定故意殺人。因余翁已死亡,依《刑事訴訟法》處分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