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的2線2林姓警務員,涉嫌在擔任清水分局沙鹿分駐所所長時,多次利用各種職務名義,向警友站請款核銷,其中還包括拿錢帶妻小去台東玩,總計詐領8萬4385元,台中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依6個貪污罪起訴,市警局也即刻停職,全案靜待司法審判。
據起訴書指出,林姓警務員2020年6月至2022年7月4日擔任沙鹿分駐所所長,結果2022年2月他先是以職務宿舍水電修繕名義,要求廠商將請款單寫上「客戶:台中市大台中警察之友會」,向警友站申請核銷,詐得5萬6225元。
接著2022年3月,他以修廁所名義,幫辦案同事買排骨便當、永和豆漿消夜,詐領1萬5000元及4400元;同月林男受邀參加沙鹿區農會陳姓總幹事女兒婚宴,對方明明沒有收禮金,林男依舊向警友站請款6000元。
此外,林男還用「補助偵辦刑案加油費用」名義,向警友站請款1298元、1462元,實際上卻是幫妻小慶生、去台東遊玩。
據了解,林男官階為2線2警務員,事發後先調往第六分局非主管職務,下一波則前往交通警察大隊,現階段林男被起訴後,市警局先予以停職,靜待司法審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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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