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自112年6月30日修法加重處罰後,去年下半年不停讓行人違規件數較前一年減少2,938件,降幅約22%。為強化汽車駕駛遵守停讓規定,交通部調高未停讓行人致傷亡相關罰鍰,致人重傷或死亡將一律以最高罰鍰3萬6,000元,並從今(30)日起正式上路。

而在新北市的部分,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指出,自112年6月30日修法後,去年下半年不停讓行人違規案件共計10,523件,與前一年同期相比減少2,938件,違規率下降約22%,效果顯著。對此交通部公告,將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調高駕駛未停讓行人導致行人傷亡裁罰金額,致人輕傷罰鍰金額從7,200元提高至1萬8,000元;致人重傷或死亡將一律以最高罰鍰3萬6,000元,今日起正式施行。
新北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應停讓行人,以確保行人通行的安全,「行人優先」不僅是交通規則亦是每位駕駛人應有的基本觀念。而行人穿越馬路也應遵守交通規則,並且留意突發狀況不要低頭滑手機,駕駛人與行人都應該相互尊重,建立正確的用路觀念,共創更安全、更和諧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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