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萬華區某婦產科診所的主治醫師、62歲丁女,去年替印尼籍孕婦動流產手術時,不慎造成子宮頸穿透性裂傷,引發血腹及出血性休克,最終在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台北地院考量,丁女已與家屬和解,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6月可易科罰金之刑,並宣告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4年6月29日,女患者疑似服用墮胎藥致陰道出血,30日上午8時許,由友人陪同下前往婦產科診所就診,同意由丁醫師人工流產。手術過程中,丁醫師拿手術夾伸入患者子宮夾取胎兒時,未注意患者身體躁動,不慎造成子宮頸穿透性裂傷,引起血腹,致心跳加快、血壓下降等情形,經撥打119,將女患者送往馬偕紀念醫院急救,仍於11時24分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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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解剖報告,女患者死因為手術導致的子宮頸穿透性裂傷及出血性休克。丁醫師被控涉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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