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華亞科技園區開發案遭桃園地檢署以貪污罪起訴,《鏡週刊》爆出檢方證據造假,稱法院在準備程序時勘驗檢方呈現會議錄音檔,但現場除了鄭文燦外,明明也有多名市府官員與廖氏父子共同討論,也無共識讓開發案過關,卻被起訴書誤指為「三人密會」;另外完整監聽譯文中,也沒有起訴書中所寫,「廖俊松塞500萬在桌子底下時,鄭還用台語回稱『知、知、知』等情節。」對此,桃檢回覆,錄音內容是在場人士當場錄音後留存的檔案,檢察官扣押後,由檢察事務官摘要製作成文字稿,經檢察官勘驗無誤,並非記載「被告3人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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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鏡週刊》報導,2016年12月13日桃園市政府舉行會議,鄭文燦邀集市祕書長、地政局長、產發局長及相關科長,與廖氏父子討論開發案,鄭文燦向廖氏父子說明市府立場,未下結論解除百分之百地主同意的規定,檢方卻將此列為重要涉貪證據。然而,在法院首次勘驗會議錄音光碟,內容顯示鄭文燦當場婉拒,明確表示「這不是一通電話就可解決」,並未替業者解套。

在開庭時,鄭文燦聽取錄音檔後當庭喊冤,強調會議全程未協助廖氏父子解套,市府立場是自辦市地重劃必須百分之百地主同意,且農業區變更需全體同意才能開發,桃園市政府無法協助。錄音檔中官員明言:「你現在就是把你那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拿到之後,然後就走農業區變更為專產區的程序就好。」律師團也指出,鄭文燦邀集相關首長與廖氏父子開會,說明法令無法協助原因,檢方卻在證據中抹去多位局處長發言及市長指示,營造「密會」假象。

除了會議譯文有爭議之外,《鏡週刊》也指出完整監聽譯文,可顯示送錢金額與過程皆是廖氏父子單方面的說詞,與起訴書所載行賄過程有多處兜不攏,鄭文燦律師在法庭強調,根據完整譯文對話,雙方沒有合意,是廖俊松強行塞錢在桌子底下,沒有起訴書所講,「廖用手勢比五,鄭還用台語回稱『知、知、知』等情節。」
律師錢建榮於開庭時質疑檢調違法進行另案監聽,指控檢方未於七天內向法院呈報分案,錢建榮於法庭重申「毒樹果理論」,認為違法取得的監聽證據不具證據能力,呼籲法院優先釐清監聽是否合法;不過,檢方則提出監聽譯文及核准票據,並強調影像蒐證為獨立作業,與監聽無關,且檢方強調全案重點在鄭文燦是否「拿錢辦事」。
另外,雖然陳嘉義名聲大噪,卻也存在許多爭議,除了與藍營立委徐巧芯為政大同學關係也引發討論之外,在日前開庭時,鄭文燦律師團質疑起訴書內容臆測時,陳嘉義回應「不是只有Excel檔案」,引發外界聯想柯文哲案,隨後具名二度向北檢學長姐致歉。另外還曾遭前女友指控家暴及劈腿,最終以賠償20萬元和解。陳嘉義對此解釋,僅因阻止前女友查看手機推開對方,無掐脖或推打行為,自稱分合期間未劈腿。

而桃園地檢今(24)日也發出新聞稿回應,因該次會議並非正式機關會議,而鄭文燦、廖俊松與其他人士私下商談土地變更開發事宜,錄音內容是在場人士當場錄音後留存的檔案,檢察官扣押後,由檢察事務官摘要製作成文字稿,經檢察官勘驗無誤,並非記載「被告3人密會」。桃園地檢強調,檢察官偵辦均秉持客觀中立態度,對於被告等人涉犯罪嫌所提出的證據務求詳實明確,因此檢察官取證偵查作為是否適切,由法院為適法判斷。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