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一名陳姓女子,2022年在新北市跟一名身分不明的男子生下男嬰後,便將小孩丟回南投給媽媽跟臨時托育的保母帶,只是陳女常常出去玩後,便忘記接回兒子,後續照顧重擔落在陳女媽媽上,更誇張的是,陳女2022年5月丟下一句「不想照顧小孩,這不是我要的生活」就離開家中,至今已3年多不聞不問,還領走兒子的育兒津貼跟存摺,憤怒的陳女媽媽也向南投地院聲請停止陳女親權,未來不得監護、管教、財產管理兒子,由陳女的媽媽,也就是男嬰的阿嬤成為男嬰監護人,法官考量後裁准,可抗告。
據裁定書指出,陳女在新北市跟不詳男子生下男嬰,隨後母子倆回到南投,若陳女出去玩,就會把兒子交給臨時托育的保母,但2022年1月,陳女遲遲未到保母家接小孩,加上小孩「屁股紅腫嚴重」,陳女媽媽擔心受虐,決定將小孩接回照顧,不過陳女僅偶爾回家看一下小孩就離開。
而2022年5月,陳女向媽媽表示「不想照顧小孩,這不是我要的生活」,從此沒有再回家,也沒有打過電話關心,更無給付扶養費,反倒還將小孩的郵局存摺、提款卡、印章及育兒津貼都擅自領走,陳女媽媽最終向南投地院聲請停止陳女親權,並說明陳女未盡扶養義務,對小孩疏於保護、照顧情節嚴重。
南投地院開庭審理時,陳女並未現身,也沒有提出書狀表示意見,法官審酌小孩父親欄為空白,加上社工訪視紀錄,認為陳女媽媽確實有能力撫養孫子,裁准陳女媽媽請求,陳女未來不得監護、管教、財產管理小孩,監護權改由陳女媽媽替代,全案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