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一號南下118公里地磅站附近,2024年4月發生一起恐怖死亡車禍,一名剛回國的23歲廖姓女子,叫了一台由35歲杜姓男子開的租賃休旅車返家,不過杜男未繫安全帶,在國道上超速行駛,且未注意車前狀況,結果遇到突然左切的侯姓大貨車駕駛,杜男煞車不及猛力追撞,造成後座的廖女重傷慘死,傷心的廖女父親淚求對侯男適當量刑、杜男重判,全案經過一年審理,台中地院近日宣判,法官考量兩人犯罪情節,認為均不宜宣告緩刑,依過失致死處侯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杜男8月徒刑,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事發於2024年4月19日,剛從國外回來的廖女,在機場搭乘杜男的車準備回家,未料行經國道一號南向118公里120公尺處時,前方的侯男突然從加速車道左切至外線車道,煞車不及的杜男車頭猛力追撞大貨車左後車尾,杜男引擎全爛毀損嚴重,廖女當場失去呼吸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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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一審時,廖女父親透過律師對侯男請求適當量刑,杜男則從重量刑,也未與兩人達成和解,法官審酌鑑定報告,確定侯男貿然左切,未禮讓主線道直行車先行,和杜男沒繫安全帶行駛又未注意車前狀況,同為肇事原因。
此外,法官雖認為侯男跟杜男符合緩刑條件,但兩人讓廖女和廖女家屬,承受無可回復的傷痛,且犯後均未和解賠償,因此審酌犯罪情節,決定不給予緩刑,考量一切情狀後,依過失致死處侯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杜男8月徒刑,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