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親愛的長輩離世後,傷心地後人除了要送最後一程外,也得著手處理遺產問題,不過台中市政府地政局說明,今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者有1471人,其中包括4664筆土地與536棟建物,根據現值計算,土地總價值高達119億,而局長曾國鈞表示,「多數繼承人不在國內,或是根本不知道可繼承」,呼籲民眾早日確認,不僅可以避免罰鍰,也能避免不動產被列管,最終面臨公開標售的風險。
地政局指出,以今年度統計資料為例,台中市公告的案件中,被繼承人共1471人,土地4664筆、建物536棟,現值總額119億880萬705元,其中「多數繼承人不在國內,或是根本不知道可繼承」,為了方便查閱,已將相關公告資訊張貼於台中市各地政事務所、土地所在地區公所及被繼承人戶籍地里辦公處,民眾可就近向地政事務所諮詢繼承登記流程及應備文件。
此外,地政局強調,《民法》明確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與繼承權一視同仁,無論性別皆享有平等權利,且依法登記的同性婚姻關係,也可依照繼承相關規定,相互享有繼承權。若繼承人數較多,難以全體同時到場辦理繼承登記,同樣能由其中一人以上先行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因延遲辦理致不動產列冊管理時間開始起算,最終面臨公開標售的風險。
而若是超過時間未辦理,地政局回應,繼承人自親人過世起超過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將公告三個月提醒辦理,若仍未申請,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自列冊管理開始起算15年,期間若沒完成所有權移轉,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標出所得將保存10年供申領,若屆期仍無人主張,最終將歸入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