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女兒哭斷腸!台中婦左切「沒禮讓後車」遭校車撞死 判決結果曝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6/12 15:49
最後更新時間:2025/06/12 15:49
台中市太平區2024年9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圖/TVBS)
台中市太平區2024年9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圖/TVBS)

台中市太平區2024年9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65歲謝姓男子駕駛某私立高中委外簽約的校車,載10多名學生上課時,路途中追撞前方騎著電動二輪車的74歲臺姓女子,臺女頭部重創當場死亡,臺女的女兒上班接到通知,心碎趕往現場痛哭,令人不忍直視。台中地院一審近日宣判,法官認為臺女未禮讓左後直行車是肇事主因,但謝男未注意車前狀況,保持安全措施為肇事次因,與臺女死亡有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判謝男8月徒刑,可上訴。

右前方的臺女突然左切,煞車不及的謝男猛力追撞。(圖/TVBS)

 
據判決書指出,謝男2024年9月27日清晨7時21分,開著某私立高中與客運業者合作的校車,載10多名學生沿中山路一段往二段方向行駛,準備前往學校,但行經中山路一段與中山路一段159巷口,右前方的臺女突然左切,煞車不及的謝男猛力追撞。

臺女連人帶車慘摔,當場死亡。(圖/TVBS)

由於撞擊力道強烈,臺女連人帶車慘摔,受有頭部鈍挫傷、顱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合併顱腦損傷出血、創傷性氣血胸,台中市消防局抵達後,臺女已明顯死亡,其正在上班的女兒跟孫子前往認屍,謝男則被依過失致死起訴。

 
而經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鑑定結果顯示,臺女往左偏向卻未讓左後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謝男未注意車前狀況適時採取安全措施,為肇事次因,

台中地院一審時,謝男對於犯行均坦承不諱,法官認為謝男開車的過失行為,與臺女的死有因果關係,讓家屬遭受失去親人之痛,另考量謝男自首可減刑、尚未與臺女家屬達成調解等一切情狀後,依過失致死判謝男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台中#太平區#死亡車禍#未禮讓#安全車距#死亡#台中地院#過失致死#校車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162

0.0522

0.1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