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萬華警分局擔任分局長代理駕駛的黃姓警員,日前私下跑去北市一間養生館消費,結果剛好遇到轄區警方前往臨檢,經抄錄資料後發現黃員身分確定為警職,分局依照規定記過並列輔導對象;另將追究相關長官的考核、督導責任。
據了解,黃姓警員為萬華分局長董欣欣的代理駕駛,負責接送分局長參加公務行程,但卻未潔身自愛,今年3月份私下跑去養生館消費,結果被該轄區警員臨檢時當場抓包。
萬華分局直到北市警局通報後,分局督察組才找來黃員問清楚,黃員稱只是去純按摩並無作其他不當之消費,但該養生館曾被查獲色情案件的紀錄,被列為顧慮場所,因此北市警局認為,他已經涉足不妥當場所,依規定記過處分並列教育輔導對象;另將追究相關長官的考核、督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