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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在先!27歲男開車不繫帶 嗆警想伸他口袋

記者 李盈萱 / 攝影 呂振成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4/30 14:05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30 14:05

台中一名27歲男子開車沒繫安全帶,被員警攔下臨檢,卻質疑員警臨檢有問題,還想伸進他的口袋,要求要開臨檢異議單,員警解釋交通違規不符合臨檢異議單開單標準,男子像是跳針一樣喊要臨檢異議單,雙方當場爆發口角。

圖/TVBS

 
當事男子vs.員警:「(我現在要求臨檢異議單你有沒有帶?)我現在要求你,我現在交通違規攔查你大哥。」

男子不滿員警攔查,要求要開「臨檢異議單」,雙方爆發口角。

當事男子vs.員警:「(你剛還想看我口袋)啊我有看嗎我有看嗎?(啊你就是想看嘛)我不給你看嘛(打電話問律師,打電話問律師,打電話問律師)(啊臨檢異議單嘞)?」
 

員警強調,交通違規不符合臨檢異議單開單標準,但男子像是跳針一樣。

員警vs.當事男子:「(交通違規攔查你,你要臨檢異議單,手不要抖啦你)(我對你的臨檢有異議)(你沒錢律師過來緊張成這樣,你懂不懂程序)(喔你一直噴口水噁不噁心)。」

男子就是要臨檢異議單,要不到單連口袋有沒有伸都要吵。

 
員警vs.當事男子:「(我有伸進去嘛?)你沒有伸(但是你就想看嘛)你沒看情緒才那麼高漲(你也很有趣捏)。」

到底有完沒完,事發在台中太原路三段19日下午五點多,27歲劉姓男子開車沒繫安全帶,被員警攔下警用小電腦一查有毒品前科,劉姓男子開始不配合,吵著要臨檢異議單。

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長邱柏昌:「由於該名駕駛有手持香煙駕駛車輛的行為,員警說明此次為交通攔查非臨檢行為,調閱密錄器畫面確認,駕駛有未繫安全帶之違規事實。」

依照警政署取締交通違規SOP,對於稽查有異議者,應於通知單記明其事件情節和處理意見。

對於非屬交通違規稽查行使職權,受盤查人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請求後才會填寫,交通違規有意見是填註在舉發單上,不是另外製作臨檢異議紀錄表。

 
27歲劉姓男子交通違規,卻比員警還要兇,最後員警開出1500元罰單,還是苦口婆心勸。



 


#台中#男子#員警#臨檢#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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