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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惡保母爆虐童!7年前也涉過失致死 1原因獲不起訴

記者 蕭沁梅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4/15 15:14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15 16:41
郭姓保母早在2018年就涉及虐童案。(示意圖,非當事人/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郭姓保母早在2018年就涉及虐童案。(示意圖,非當事人/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新北市板橋區日前傳出一起保母虐童案,一名3歲男童小華(化名)自去年8月送托給郭姓保母照顧後,身上開始接連出現傷痕,就連臉上也出現大片血痕。事實上,郭姓保母並非首次捲入虐童案件,早在2018年郭女就曾受託照顧一名1歲3個月大的女嬰,而該女嬰當時因吃吐司噎住窒息,送醫後腦死拔管,郭女當時遭家屬控告虐待,但因證據不足,最終獲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該女嬰出生於2017年2月,其父母有多次前科因案入獄,女嬰起初由父母的友人照顧,沒想到友人後來失聯,加上外祖母無力扶養,最終輾轉由新北市政府轉介給郭女照顧。然而,女嬰被送托一個月後,於2018年5月13日吃吐司時不慎噎住,雖郭女緊急將其送往亞東醫院急救,不過女嬰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最終因腦死於6月25日拔管。

 

事後,女嬰父母控告郭女過失傷害致死,並指出女嬰身上多處有針扎傷痕,額頭、臉頰、眼皮等處也有瘀青,認定郭女未盡照顧責任,求償492萬元。但郭女表示,女嬰送來時就有明顯傷勢,她立即拍照回報板橋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且女嬰在托育期間有自撞行為,她已做足防撞措施,並隨時看顧制止。

後來經法醫毛髮檢測,從女嬰體內發現安非他命及K他命,推算接觸毒品時間為送托前3個月。新北地檢署審查相關證據,認定家屬提出的傷勢無法證明與女嬰死亡相關,且綜合社工、訪視員與郭女家人證詞,判斷郭女無虐待或照顧不周情形,最終給予不起訴處分;而家屬另提民事訴訟,不過最終也因無法證明郭女有過失而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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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郭女再度傳出虐童案,警方表示全案於3月11日依傷害罪移送新北檢偵辦,而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也回應,社會局接獲通報,第一時間就將小孩傷勢資料送往亞東醫院與臺大醫院交由專業兒科醫生鑑定,並召開審議會調查此案,經專家學者認定保母有對小孩不當對待,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社會局將會公告保母姓名,並廢止保母證明。


#保母#虐童#新北市#腦死#不起訴#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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