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出差找女同事喝酒性侵 台男「帶走衛生紙」判囚3年2月

  • 記者潘千詩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02 12:53
男出差卻硬上女同事。(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男出差卻硬上女同事。(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陳姓男子前年去菲律賓出差,在女同事馬尼拉的宿舍喝酒聊天,見對方有酒意竟脫褲性侵,後因女同事不斷哭泣才草草了事,還帶走沾有體液的衛生紙;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將陳男判處3年2月定讞。

判決指出,陳男2023年到菲律賓出差,並前往女同事在馬尼拉的宿舍喝酒、聊天,約莫過了3個小時,見女同事已有醉意,不顧對方口頭拒絕並以手拉住褲子、以手遮住下體等方式抵抗,強行脫去對方衣褲性侵得逞。女同事案發後打電話告知男友,於同年3月6日凌晨報案、驗傷,翌日返台報警。

台中地院認為,陳男雖表達調解意願,但因陳否認犯行,且女同事偵查中表示,陳男一直說謊,且她聽到很多聲音,同事認為是她害了陳男,或她與陳男間是你情我願,男友告訴她「陳說是她自己爬到陳身上去,她非常生氣」,所以沒和解。

更多新聞:游錫堃助理盛礎纓「涉洩立院機密給中共」 20萬交保

一審依強制性交判處陳男3年2月,陳男上訴主張無前科、犯罪情節輕微,請求減刑。

台中高分院認為,陳男犯後態度不佳,否認犯行、散布不實言論,造成二度傷痛,未能取得被害人諒解,並斟酌犯罪動機、手段等因素,認一審量刑並未違反公平正義、比例原則及罪刑相當原則,認陳男不符減刑要件,上訴主張難認有理由故駁回,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延伸閱讀

鍾文智逃亡「高院遭爆AB版電話紀錄」甩鍋檢 發聲明駁斥

鍾文智逃亡「高院遭爆AB版電話紀錄」甩鍋檢 發聲明駁斥

社會